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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是一种高境界的表现
2016-03-13
      

  一个人的境界,实际上能反映出一个人的意识水平,确切地说:意识水平低下,境界就不可能高尚。反之,亦然。

  我认为:一个具有合作意识的人,应该是一个高境界的人。

  一般人都会知道:需要产生动机,动机支配行为。可以想象,如果一个人善于与人配合,精于与人协作,那么,支配他行为的就一定是与人合作的动机。

  假设同事之间在工作上发生了矛盾和冲突,这时双方都会产生多种动机:拒绝与对方合作;给对方设置工作障碍;背地里造谣诽谤对方;挑拨对方与他人的关系;对对方采用暴力手段;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法来化解矛盾冲突。

  应该说,每个人最终能产生或选择什么样的动机来支配自己行为,完全取决于一个人具有什么样的意识。因为人毕竟不是一般的动物,仅凭需要来支配自己的行为。人是有理智的高级动物,他应该也有能力来控制自己的需要,调整自己的动机。上面的假设使我们不难看出,最后一种动机无疑是一种最佳的选择,它的结果是产生合作的行动,最终达到合作的目的。而这种动机的来源和根基,就是人的合作意识。

  我认为具备合作意识的人应该是一个学识丰富、心胸宽阔、修养深厚和心理健康的人。因为我们很难想象:一个缺乏知识的人能全面地看待事物和很好地解决问题,一个心胸狭窄的人能与人和睦相处,一个没有修养的人会理智地处理人际关系,一个心理不健康的人会不拨弄是非和损害别人。所以,我可以肯定地说:合作意识的建立,实际上是由一个人的综合素质培养成的,它的基础应该是一个人对社会及人类本身的一种深刻的认识和准确的把握。由此我做出这样的结论:合作意识的体现,应该是一个人最高境界的最终表现。


1994年8月《锦联世界》总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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