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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联地产集团:组织本地开发企业、物业公司进行《物权法》培训
2007-05-15
      
2007年5月14日,在锦联地产集团总裁于大海的倡议下,锦联地产集团管理总部组织本地开发企业、物业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30余人,邀请法大律师事务所陈文卿主任进行题为“《物权法》与房地产企业”的专题培训。 本次培训主要围绕新《物权法》中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有关的核心内容,结合现实案例,进行详实细致的讲解,如:合同生效、征地和拆迁、集体资产处置、道路绿地共有设施及物业用房、车位车库等。通过本次培训,使管理团队进一步了解了《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和内涵,明确了部分敏感问题的处理方法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 作为大连市地产业内反映最快、要求最强烈的地产公司,我司的积极态度也得到了培训讲师的高度评价,为今后的相关业务衔接及培训组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会后,管理总部要求各项目部、物业公司及专业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在所属范围内开展深入的延展培训,使培训成果深入人心并且是转化为工作技能。(锦联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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